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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骑绝尘!山东光伏装机容量继续位居全国第一
发布时间:2021-05-13

  近期,国家能源局公布了2021年一季度全国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数据显示,山东装机容量2380万千瓦,继续位列全国第一。其中,一季度新增装机容量105万千瓦,同比增长583%。在新增指标上,山东可以说是突飞猛进,一骑绝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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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泰市农光互补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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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高速淄博建陶产业园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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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河县怀仁镇光伏发电项目


  数字无声,却是发展的最好注脚!山东光伏如此迅猛增长,背后的秘诀又是什么?日前,记者走进省能源主管部门探究其奥秘。


  科学规划精心布局


  坚持科学规划、精心布局,明晰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工作路径,大力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全力打造五大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加快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扎实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十四五”开局“开门红”。


  塌陷地光伏发电示范工程。以济宁微山、任城、邹城,枣庄滕州、市中区、峄城区,泰安新泰等地煤矿、石膏矿塌陷较为集中的区域为重点,采取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的方式,打造鲁西南塌陷地光伏发电基地。


  盐碱滩涂地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充分利用东营河口、利津,滨州沾化、无棣,潍坊滨海、寿光、昌邑等区域盐碱滩涂地,结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源条件及电网输送要求,加大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力度,打造鲁北光伏发电聚集区。


  高效生态农业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重点在青岛、潍坊、德州、聊城、菏泽等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区域,结合种植、养殖业发展,按照集约高效、综合开发、立体发展的原则,打造一批农光、渔光等高效生态农业发电示范工程。


  “千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利用工业园区以及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屋顶,按照分散开发、集中管理的方式,打造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


  光伏扶贫示范工程。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强“造血”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让脱贫群众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与此同时,制订印发《山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综合考虑五大光伏发电示范工程电源结构、资源禀赋、在建项目等诸多因素,精准下达各市光伏发电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光伏电站和配套电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保证光伏发电及时并网、高效利用。


  集散并举一体发展


  充分发挥光伏发电起步早、技术成熟、产业链完善、全社会对光伏发电接受程度高等优势,坚持集中式、分布式并举,加速光伏电站建设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推进全省光伏产业持续走在前列、领跑全国。


  科学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坚持光伏与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协调发展,利用采煤塌陷地、荒芜地、盐碱地、坑塘水面等资源,科学布局农光、渔光、牧光、盐光等“光伏+”项目,实现土地资源最大化利用。其中,新泰市遵循“先治理、后建设”原则,采用农光互补模式,投资50亿元建设农光互补集中式光伏电站6个,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建成冬暖式大棚2219个、大拱棚6912个、食用菌棚475个、智能温室和连栋温室14个,让3万多亩废弃采煤塌陷地变身农光生态园。潍坊寿光恒远20万千瓦卤(盐)光互补光伏电站,利用临时分流区卤库盐碱滩涂,在不改变原有卤库种植、渔业卤虫养殖等功能基础上,架设太阳能光伏板,建成集发电、制盐、养殖、储能于一体的大型集中式光伏电站,每年可为寿光市提供2.77亿度绿色电力,节约燃煤1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8万余吨。


  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坚持“抓大不放小”原则,在全力推进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的同时,因地制宜推动分布式光伏发展。鼓励全省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等建筑物,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依托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和绿色能源示范村镇,省市县三级联动,出台系列支持政策,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展适合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特点和规模化应用的新能源智能微电网试点,积极构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和消费新模式截至2020年年底,山东成为国内首个光伏装机总容量突破2100万千瓦的省份,全年新增户用光伏数量19.4万,新增户用光伏装机容量466万千瓦,稳居全国第一,先后为45.3万户居民发放“阳光存折”。


  综合施策聚力攻坚


  光伏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离不开政策激励、资金投入、科技创新等要素支撑。为此,山东采取一系列引领性、撬动性、服务性的政策措施,全力保障光伏建设推进。


  坚持政策引领。突出发展与规范并重,先后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2018年6月,下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市要依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光伏发电产业政策,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实现节约集约用地;2018年9月,出台《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济南、青岛等市光伏骨干企业引领作用,大力研发推广高端、高质、高效技术产品和设备,力争形成集上中下游于一体、各环节相互配合、契合度较高的完整产业链条,促进全省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2月,印发《关于协调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强化各市与当地电网企业沟通协调,合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工作。在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推动下,光伏发电走上了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推进速度和建设质量,省级建立重大项目库,健全调度机制,强化跟进督导,及时发现协调解决问题。2020年疫情期间,建立“三个一”包保责任制度,对每个项目明确一位牵头负责人、落实一个责任处室、建立一本工作台账,实行问题销号管理,全力抢回、补回、夺回疫情影响。据统计,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重点项目计划投资45.7亿元,实际完成投资57.4亿元,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25.6%。


  强化服务保障。在营商环境上,公开服务监督电话,主动为用户免费提供计量装置和光伏并网接入技术支持,缩短并网时间;在政策宣讲上,组织编制分布式电源并网业务办理告知书和指导书,累计发放16.2万份;在金融支持上,推动银企合作,为光伏安装商和用户提供资金帮助和金融保障;在借智借力上,搭建行业智库,邀请专家院士“把脉会诊”、建言献策、支招破题。同时,积极组织申报光伏发电补贴竞价、平价、平价转竞价等各类项目。据统计,2020年山东组织上报平价和竞价转平价项目676个,共计221万千瓦;组织申报并纳入国家补贴的竞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有40个,共计103万千瓦。


  坚定不移纵深推进


  “十四五”开局,新征程开启,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路上,山东坚持把光伏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持续优化顶层设计、强化科技创新、实施倍增计划,坚定不移把光伏产业推向纵深。


  优化顶层设计。科学制定全省“十四五”光伏发展目标和发展时序,按照“总体规划、集中连片、分步实施”方针,加强省市县、电源与电网、新能源和常规能源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光伏发电与风电、储能协调互补优势,布局建设盐碱滩涂地千万千瓦风光储一体化示范基地。严格落实光伏发电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政策,明确年度任务,压实消纳责任,倒逼提速提效。以争创“零碳社区”“零碳工业园”为目标,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开展电化学储能示范推广,建立储能商业盈利模式,为光伏产业创新发展探索新路子、积累新经验、提供新方案。


  强化科技创新。以光伏产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建设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科研孵化基地等载体,加强产学研用结合,构建多元主体、分工协作的科研创新体系,全面提高光伏产业链的技术研发和制造能力,降低光伏发电成本,掌握发展主动权。加快高效光伏组件、光热利用、发电装置防腐蚀等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突破,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平台,激发光伏领域发展活力。强化“云大物移智链”技术应用,有序推动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加快光伏电力系统市场交易体系建设,最大限度挖掘整合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调节资源,提升光伏发电消纳能力。


  实施倍增计划。依托东营、滨州、潍坊等市的盐碱滩涂地及济宁、泰安、枣庄、菏泽等市的采煤塌陷地等废弃资源,规划建设“风光储一体化基地”,打造集光伏电站建设、光伏新型技术示范、特色种养殖、生态环保修复为一体的综合新能源发展基地,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提升”。坚持“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推动各市加快分布式光伏进小区、进农村、进家庭。同时,支持新建高铁站、CBD中央商务区、商贸中心等场所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BIPV),鼓励具备建设条件的城市屋顶加装分布式光伏。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露天停车场等示范试点,推进“光储充放”一体化充电设施建设,实现光伏发电、充电运营双重收益,增强光伏辅助服务电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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